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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关于开展“典型案例学习,规范执业行为”专项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不动产登记与估价专业人员协会关于

开展“典型案例学习,规范执业行为”

专项工作的通知

 粤估协发〔202415

各会员:

    土地估价机构作为依法设立向委托人提供有偿服务的中介机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土地估价行业执业准则。近期,自然资源部通报了2起中介机构弄虚作假的典型案例(附件1),为严肃行业法纪,有效防范风险,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工作部署,现组织开展“典型案例学习,规范执业行为”专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认真学习,专门研讨

各会员机构要高度重视,迅速组织本机构全体评估专业人员认真学习、举一反三,切实防范执业风险。省协会定于2024523日在广州召开理事扩大会议进行规范执业行为专题研讨,同时将相关学习纳入年度继续教育重点内容,后期结合培训研讨班开展多场次、全覆盖的风险警示教育。

二、专项检查,防范风险

全体执业会员机构开展自查自纠专项工作,就是否存在“恶性压价”、“支付回扣”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是否存在签署和出具虚假评估报告等严重影响行业信誉行为,以及是否存在以有偿提供咨询服务为名、行土地估价之实等各种规避行业监管行为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并完成《规范执业行为自查自纠情况表》(附件2),同时对规范执业行业作出承诺(附件3),上述材料请于2024524日前报省协会(PDF形式发送至协会邮箱gdtdgjs@126.com),逾期未提交的将在信用评价中予以扣分,并建议省自然资源厅纳入年度土地估价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对象。

各会员可聚焦重点领域强化线索排查,如掌握有关违法违规线索和证据的,可一并向省协会反馈,省协会将做好保密工作。

三、完善制度,规范行为

在学习研讨和自查自纠工作基础上,各机构要切实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规范土地估价执业行为,提升土地估价成果质量。省协会也将结合新的形势和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会员管理和行业惩戒等自律管理制度,并加强风险防范机制和执业质量检查的力度,相应分析汇总报省自然资源厅。

 

 

附件:

1.典型案例;

2. 规范执业行为自查自纠情况表;

3.土地估价机构规范执业承诺书。

 

                             2024517

 

(联系人及电话、邮箱:林燕慧,020-87006405


 

附件1:

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12021年新会计准则严格了收入确认的标准,直接导致某 上市房地产企业大额收入和利润被修正转回,暴露了其财务造假问题。自2009年起,某审计中介机构即担任该房地产企业的审计机构,该审计机构曾连续11年给出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其中就包括该房地产企业财务造假的2年。经有关部门核查,该房地产企业存在数额极大的虚增收入和利润。

 

【典型案例2】某评估机构为某企业提供了2019年、2020年、2022年土地房地产估价咨询服务,并出具《房地产估价咨询报告》,用于土地资产融资,评估报告显示,该类业务的土地资产评估值占比均超过90%

在土地房地产市场低迷的大环境下,出现评估增值较大,与房地产市场环境明显背离的问题;且案涉地块之一自2019年以来就已建有回迁房,难以按照商业用地开发,另一地块2022年建有标准厂房,用于工业开发,还将上述两宗土地设定为商业用地进行评估,评估价值有失公允。

经组织专家对3 份《房地产估价咨询报告》审议后判定:在评估对象价值主要以土地资产为主、评估报告用于土地资产融资情况下,该评估机构以房地产估价咨询报告形式提供有偿评估服务,未按要求出具土地估价报告,未履行电子化备案程序,涉嫌刻意隐瞒土地估价项目,以房地产估价之名行土地估价之实,属于钻制度漏洞,规避行业监管的行为。

根据行业自律管理规定,该机构被中估协作出自律处罚记6 分,并在行业内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取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评估机构入选资格、年度资信评级资格的处罚决定。


 

   附件2:

规范执业行为自查自纠情况表

 

序号

自查自纠内容

自查结论(存在/不存在)

存在问题说明

整改方案及落实情况(可另附页)

1

是否存在“恶性压价”、“支付回扣”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




2

是否存在签署和出具虚假评估报告等严重影响行业信誉行为




3

是否存在以有偿提供咨询服务为名、行土地估价之实等各种规避行业监管行为等违法违规行为




4

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经组织本机构全体评估专业人员开展学习研讨和自查自纠,对相关情况予以如实、全面报送。

 

法定代表人签字:           

土地估价机构盖章:           

20245 

 

       


附件3:

土地估价机构规范执业承诺书

经自查,本机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备案条件。且郑重承诺:

一、不存在土地估价机构虚假备案行为;

二、不聘用同时在两个以上评估机构从业的估价师,或不符合法律法规、行业自律管理规定的人员从事评估业务;

三、不以恶性压价、支付回扣、虚假宣传,或者贬损、诋毁其他评估机构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

四、不出具虚假或有重大遗漏的土地估价报告(土地估价成果),不迎合委托方高评低估;

五、不做以有偿提供咨询服务为名,行土地估价之实等各种规避行业监管行为;

六、自觉遵守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和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制度;

七、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和估价报告审核机制,严格执行承办土地估价专业人员进行现场查勘制度。

 

如违背上述承诺,本机构及土地估价专业人员自愿接受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处罚。

 

法定代表人签字:           

土地估价机构盖章:           

20245 

点击右侧下载附件2、附件3:附件2、附件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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