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估协发〔2020〕72号
广东省不动产登记与估价专业人员协会
关于缴纳2021年度会员会费的通知
各会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广东省不动产登记与估价专业人员协会章程》以及社会组织管理有关规定,协会2021年度会员会费缴纳工作现已开始,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缴纳对象
广东省不动产登记与估价专业人员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团体会员及个人会员。
二、会费标准
按照协会章程规定的会费标准缴纳,具体如下:

三、缴纳形式
请各机构于2020年12月20日前,将本单位的团体会员及个人会员会费统一汇至协会银行账户:
户 名:广东省不动产登记与估价专业人员协会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广州环市东路支行
账 号:200583252610001
汇款时需在备注栏标明机构名称及用途,协会收到款项后相应开具由省财政厅印发的《广东省社会团体会费统一票据》。
四、其他
受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以下简称“中估协”)委托(委托函见附件),我协会同期代收全省执业土地估价师2021年度中估协个人会费,缴纳标准为500元/年/人,该会费发票由中估协开具,预计于2021年第三季度统一送达。
附件:《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代收2021年度个人会费委托书》
2020年12月7日
联系人:郑利兰,020-37814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