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土协发〔2018〕52号
广东省不动产登记与估价专业人员协会关于开展2018~2019年度土地估价机构信用评级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
根据评估行业监督管理改革形势,依法备案是土地估价机构执业基本要求,全面建立机构和人员信用档案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法》)的明确规定、同时也是国家“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
遵照《资产评估法》以及《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81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资产评估法〉进一步规范我省土地估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利用发[2017]9号)等政策要求,广东省不动产登记与估价专业人员协会(以下简称“省土协”)依照“职责法定、信用约束”的原则,结合信用评级工作需要和实施反馈,以“持续稳定、发展优化”的工作思路为指导更新修订了部份评级指标,形成《广东省土地估价机构信用评级标准(2018年版)》(附件1),并定于2018年11月5日起开展2018~2019年度广东省土地估价机构信用评级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级机制
根据《资产评估法》信用档案管理规定,建立备案土地估价机构全覆盖的信用评级体系,形成与备案管理相适应的工作机制,按照《关于贯彻落实<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资产评估法〉进一步规范我省土地估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粤土协发[2017]5号)以及《广东省土地估价机构信用评级标准(2018年版)》,土地估价机构信用等级评定结果由高到低为一至三级以及“待定级(分为:未定待评、整改待定)”。
二、评级对象
经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备案的土地估价机构。
三、时间安排及工作内容
1、机构申报:2018年11月5~10日,通过省土协网站的“土地估价会员管理系统”栏目完善系统用户资料,按要求上传《2018~2019年度广东省土地估价机构信用评级申请表》(附件2)以及《广东省土地估价机构信用评级申请材料清单》(附件3)证明材料。
2、核验与评级:2018年11月11日~12月5日,省土协根据机构申报资料,比对备案系统、会员管理系统、继续教育管理系统、报告评审系统数据以及协会档案信息,按《广东省土地估价机构信用评级标准(2018年版》进行量化评分并核定信用等级。
3、社会公示:2018年12月6~13日,评级结果在省土协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4、结果公布:2018年12月20日,省土协通过“信用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布信用评级结果,提供动态信息查询,同时将年度信用评级结果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并送达司法机关、国资管理、金融财税以及地方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
四、其他
1、信用评级与备案管理信息联动、协同共治。评级结果纳入行业信用管理体系,作为向社会推荐估价机构及制定行业鼓励政策的主要依据;对评级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省土协依照自律准则进行查处,违反《资产评估法》有关规定的报省自然资源厅作出行政处罚。
2、信用等级评定实行动态跟踪、年度集中更新评定的原则,期间个别机构发生影响信用等级事件的予以个案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3、土地估价专业人员信用评价作为行业信用档案管理的重要工作将适时启动,为科学、稳妥地开展该项工作,本年度机构评级标准中作了局部性的初步探索,具体为机构评级标准“附加分”中增加“土地估价专业人员信用评价自评报告”一项,加分以10分为限。
4、本次评级的信用等级证书有效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附件(
附件下载):
1、广东省土地估价机构信用评级标准(2018年版);
2、2018~2019年度广东省土地估价机构信用评级申请表;
3、广东省土地估价机构信用评级申请材料清单。
(联系人:郑利兰,020-37814591)
2018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