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不动产登记与估价专业人员协会
关于开展2020年人民法院涉执财产处置司法评估机构名单库(土地)推选工作的通知
粤估协发〔2020〕38号
各会员机构:
根据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关于开展2020年人民法院涉执财产处置司法评估机构名单库(土地)推选工作的通知》(中估协发〔2020〕19号,附件)工作部署,现结合实际,就我省推选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机构申报
(一)入库申请。满足条件的会员机构(含之前已入库的机构)可向省协会报送《评估机构名单库(土地)申请表》《执业土地估价师信息汇总表》《收费标准》的提交材料原件以及电子扫描件,申报截止日期为5月22日。
(二)变更与退出。已入库机构发生信息变更且未曾申报的,本次应填写《信息变更申请表》一并报省协会,省协会核验后报中估协进行变更登记;已入库机构不再承接人民法院涉执财产处置司法评估项目的,本次一并向省协会提交退出名单库申请。
二、协会推荐
省协会根据机构申报材料,结合备案系统信息、信用等级评定以及执业档案记录等情况,择优推荐我省入库机构,推荐名单报中估协核准后推送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中估协网站予以公布。
三、入库后管理
(一)变更。已入选名单库的机构发生重要信息变更的,应填写信息变更申请表报省协会,省协会核验后报中估协进行变更登记。
(二)退出。已入选名单库的机构不再承接人民法院涉执财产处置司法评估项目的,应当书面向省协会申请从名单库中退出,省协会应将结果函告中估协。
(三)除名。已入选名单库的机构存在规定除名情形的,省协会函告中估协,将其除名,五年内不得再入选名单库。
四、其他
(一)提交材料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机构公章;电子扫描件包含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jpg格式),以及可编辑的xlsx\docx格式文件;
(二)提交材料原件采用邮寄或现场递交形式送达;电子扫描件发送至1225670437@qq.com(邮件主题:**公司-2020年司法评估机构申报)。
附件:
《关于开展2020年人民法院涉执财产处置司法评估机构名单库(土地)推选工作的通知》(中估协发〔2020〕19号)
提交材料附件汇总
联系人:隋迪 吴涛
联系电话:020- 87006745/87606087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69号东山广场20楼2012室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