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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估协关于开展第十七批资深土地估价师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第十七批资深土地估价师评审工作的通知

中估协发〔2025〕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估价(自然资源评价评估)行业协会,各会员:

根据《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资深会员管理办法》(中估协发〔2012〕3号)(以下简称《办法》)及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以下简称中估协)第五届第五次常务理事会相关决议,中估协拟于近期开展第十七批资深土地估价师评审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5年7月30日—8月20日。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

申请人应获得两名资深会员的书面推荐,并经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签署意见。

(二)推荐人

1资深会员每人每批次只能推荐一名申请人;

2承担推荐责任的资深会员与申请人不得隶属于同一法人单位;

3推荐同一申请人的两名资深会员不得隶属于同一法人单位。

(三)执业申请人申报条件

1.具有中估协个人会员资格,按时缴纳个人会员会费;

2.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10年(含)以上;

3.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诚信档案中无不良行为记录;

4.作为签字估价师近3年每年签署至少1份土地估价报告;

5.近3年主持过中估协等立项的土地估价相关课题研究并通过验收,或近3年在公开出版学术刊物发表过论文,或近3年在中估协认可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过论文。

(四)非执业申请人申报条件

1.具有中估协个人会员资格,按时缴纳个人会员会费;

2.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10年(含)以上;

3.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诚信档案中无不良行为记录;

4.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和较强的研究能力,或具有10年以上土地估价方面的相关经历及丰富的管理经验;

5.近3年出版过土地估价专著,或近3年在公开出版学术刊物发表过论文,或近3年在中估协认可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过论文,或参加有关行业管理法规、规范以及技术标准制订、修订等工作,对土地估价行业建设做出突出贡献、有较好的社会反响;

6.在高校工作的申请人近3年应未间断土地资源管理相关教学,积极参加土地估价行业协会的活动。

三、申报程序及注意事项

申请人请于申报日期截止前登录中估协网站(http://www.creva.org.cn)“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以个人会员身份登录在线填报申请表并上传附件(不需向中估协提交纸质申报材料)。申请人还需将一套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估价(自然资源评价评估)行业协会。申报注意事项如下:

(一)按照《办法》及《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关于印发资深土地估价师评审指标体系的通知》(中估协发201463号)的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二)申请人可于平台查询推荐人的推荐情况,再由推荐人进行推荐;

(三)申请人扫描上传《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资深会员申请表》(由申请人在线填报打印并签名)和《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资深会员推荐书》(由推荐人自拟并签名);

(四)执业申请人在线填报近3年(2022年7月1日-2025年6月30日)每年1份土地估价报告的名称及其在土地估价报告备案系统中的备案号。

四、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及电话:

李雨鸣  010-62115107

陈光耀  010-6656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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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执业申请人评审指标

2.执业申请人评审指标详细说明

3.非执业申请人评审指标

4.非执业申请人评审指标详细说明

中国土地估价师与

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

2025年7月30日

来源:中国不动产估价与登记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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