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不动产登记与估价专业人员协会关于征聘协会第五届入库专家的通知
粤估协发〔2024〕26号
各专业技术人员:
为进一步充实广东省不动产登记与估价专业人员协会专家力量,更好地发挥专家队伍在行业自律管理、服务行政监管、服务社会等方面的专业功能,根据协会《章程》《专家聘任及工作规则》等,现组织开展协会第五届入库专家征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聘专家范围
征聘范围为自然资源评价评估顾问组、不动产登记咨询组、公示地价组、技术审裁组、土地估价报告评议组、司法评估专业技术评审组共6个组别专家。
(一)自然资源评价评估顾问组:主要征聘对象为对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开发利用、确权登记有深入研究且个人综合能力强、行业影响力大、对行业发展所倾注的热情高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不动产登记咨询组:主要征聘对象为个人能力强、行业影响力大、本人及所在单位在不动产登记及咨询行业实务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公示地价组:主要征聘对象为实务工作经验丰富、能力水平高的公示地价管理、研究、应用类专业技术人员;
(四)土地估价报告评议组:主要征聘对象为个人及所在单位在宗地评估中实务工作经验丰富、能力水平高且能够投放较多精力参与报告评议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技术审裁组:主要征聘对象为个人及所在单位在自然资源评估中实务工作经验丰富、能力水平高,且行业内公认工作态度严谨、认真负责的专业技术人员;
(六)司法评估专业技术评审组:主要征聘对象为个人及所在单位在司法评估中实务工作经验丰富、能力水平高且具有较高法律思维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入库专家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政治立场坚定;
(二)身体健康,能够胜任专家工作,具有良好的行业声誉和职业道德,热心行业工作,坚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
(三)熟悉本组别法律法规、管理制度,以及技术规范、行业标准,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和技术水平,满足所属方向的专业要求;
(四)具备5年以上所申请组别相关领域的实务、教学、科研或管理工作经历,其中司法评估专业技术评审组专家需连续执业超过5年或从事本行业管理、研究工作超过10年;
(五)未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等法律法规被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停止从业、没收违法所得,或在从事评估、财务、会计、审计活动中被判处过刑罚;
(六)未被人民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七)土地估价报告评议组、公示地价组、技术审裁组、司法评估专业技术评审组专家须取得土地估价专业评估师职业资格。
三、申请程序及申请材料
(一)自然资源评价评估顾问组采用推举制遴选。由协会秘书处联合技术标准专业委员会共同推举产生,收到定向邀请后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附件1)。
(二)其他组别采用考核制遴选。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附件2)及佐证材料后,协会秘书处联合技术标准专业委员会共同考评审核,择优选聘入库。
(三)申报材料报送方式
请各申报人于2024年7月5日前将有关申请表格及其佐证材料发送至gdtdgjs@126.com邮箱(以单位形式统一报送,文件命名格式为“单位简称+申请人姓名”),文件格式为pdf、Excel格式。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淑珍 020-37804335
附件:
1.广东省不动产登记与估价专业人员协会专家入库申请表(自然资源评价评估顾问组专家填报,收到定向邀请后填报,未收到定向邀请无需填报);
2.广东省不动产登记与估价专业人员协会专家入库申请表(不动产登记咨询组、公示地价组、技术审裁组、土地估价报告评议组、司法评估专业技术评审组专家填报)。
2024年6月24日
附件1-(自然资源评价评估顾问组专家填写)专家入库申请表.xlsx
附件2-(不动产登记咨询、公示地价、技术审裁、土地估价报告评议、司法评估专业技术评审组专家填写)专家入库申请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