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估协发〔2022〕18号
各会员:
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13号)以及《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利用〔2022〕1274号)精神,进一步提升执业能力、规范执业行为,广东省不动产登记与估价专业人员协会(以下简称“省协会”)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夯实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专业基础
根据自然资源部和省自然资源厅工作部署,我省要在2022年底前完成园、林、草地分等和林地定级工作,2023年底前完成园、草地定级和园、林、草地基准地价制定工作,以及持续完善城乡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优化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工作。各机构需进一步强化专业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积极主动配合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做好相关专业技术工作。
省协会本年度将围绕园、林、草地分等定级价格评估以及地价动态监测组织开展系列宣传与培训,请各会员单位组织本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认真学习、融会贯通,确保全面掌握、准确运用。本轮园、林、草地分等定级与基准地价制订实务中,可利用原有工作基础和成果,充分调研因技术标准发生变化带来的差异,根据《自然资源分等定级通则》《自然资源价格评估通则》等技术要求予以制定修改,实务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可及时向省协会反映。
二、配合做好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
根据自然资源部的统一部署,省自然资源厅高度重视土地估价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并将其作为年度常态化工作。各会员需积极配合做好备检准备,同时对行业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照自查、引以为戒,严格遵照《资产评估法》以及有关政策、规定的要求,切实规范自身执业行为,有效执行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制度,严禁土地估价报告未上传监管系统,未取得电子监管码(备案号)等逃避监管的行为。
省协会将积极配合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认真做好基础调研和不断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实施细则,并将相关奖惩记录纳入土地估价机构执业档案,进一步完善行业信用评价体系。
三、持续提升土地估价行业自律管理水平
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正联合各省级协会加快综合服务与管理平台建设,完善全国土地估价机构及人员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各会员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切实加强自律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共同推进土地估价行业的健康、规范、可持续发展。
省协会将根据有关工作部署,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改革要求,配合做好新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和注册管理工作;对原证书效力不变的土地估价师和职业资格改革后的新房地产估价师,配合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落实“分业监管”要求。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