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估协发〔2021〕57号
广东省不动产登记与估价专业人员协会
关于开展2021年度土地登记代理机构
和土地登记代理人执业登记
年度考评的通知
各土地登记代理机构、土地登记代理人:
根据土地登记代理行业管理有关规定,2021年度广东省土地登记代理机构及土地登记代理人执业登记年度考评工作定于10月12日起开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本次年度考评对象为广东省全体执业土地登记代理机构和土地登记代理人。在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登记的机构,本次年度考评结果作为对其继续推荐的依据。
二、考评程序
本着简化年度考评程序、提高协会服务质量的原则,本次年度考评以线上系统为主完成资料填报。
(一)机构申报:2021年10月12日~10月26日,通过粤估协网站“会员服务系统”上传申请资料(见附件1、4)。机构信息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发生变化的,请同时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并分别打印相应的《土地登记代理机构执业登记(变更)申请表》(附件2)和《土地登记代理人执业登记(变更)申请表》(附件3),一式二份邮寄至协会: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69号东山广场2012房,张玲玲收,020-87615457。
(二)信息核验与考评:2021年10月27日~11月30日,粤估协根据机构申报资料、会员服务系统、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及会员执业档案等信息,完成核验与考评。
(三)社会公示:2021年12月1日~12月7日,年度考评结果在粤估协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四)结果公布:2021年12月13日~12月31日,粤估协通过协会网站向社会公布年度考评结果,并在“会员信息公示”栏目提供动态信息查询。
三、考评内容
(一)是否按规定履行协会章程规定的义务;
(二)法人主体工商登记情况,以及是否具备符合执业条件的专职技术力量;
(三)是否诚信执业,有无受到行业自律惩戒、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况;
(四)是否按规定接受继续教育;
(五)其他。
附件:
1、2021年度广东省土地登记代理机构及土地登记代理人执业登记年度考评申请表;
2、《土地登记代理机构执业登记(变更)申请表》;
3、《土地登记代理人执业登记(变更)申请表》;
4、2021年度广东省土地登记代理机构和土地登记代理人执业登记年度考评申请材料清单。
(联系人:张玲玲,020-87615457)
2021年10月11日
附件1:2021年度广东省土地登记代理机构及土地登记代理人执业登记年度考评申请表
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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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 注册资金 (万元) |
| 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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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专业执业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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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次登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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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传真 |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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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合伙人) |
姓名 | 性别 | 出生日期 | 职务 | 持股比例 | 是否土地登记代理人 |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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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支机构情况 |
分支机构名称 | 地址 | 成立时间 | 工商注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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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登记代理人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资格证书号 | 执业登记号 | 本年度继续教育学时 |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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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状况 |
上一年度收入(万元) |
| 上一年度评估类收入(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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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度土地评估收入(万元) |
| 上一年度土地登记代理收入(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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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申报 意见 | 本机构及土地登记代理人已知悉相关规定,对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规定的全部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说明:本次年度考评申报数据所属期为2020年10月1日—2021年9月30日。
附件2:《广东省土地登记代理机构执业登记(变更)申请表》
机构名称 | (章) |
法定代表人 |
| 企业经理 |
| 技术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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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 |
| 注册资本 |
| 实缴注册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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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登记号 |
| 工商登记机关 |
| 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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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期限 |
| 法人代码 |
| 税务登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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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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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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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址 |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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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传真 |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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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 (合伙人) | 姓名 | 身份证号 | 专业 | 学历 | 专业资格 | 股份占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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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土地 登记代理人 | 姓名 | 身份证号 | 专业 | 学历 | 资格证号 | 其他专业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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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前机构主要情况(企业变更登记时填写本栏) |
机构名称 |
| 工商登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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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 注册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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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址 |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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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意见 | 根据土地登记代理执业登记(变更)相关规定,我机构现申请(变更)登记,对全部登记(变更)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规定的全部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机构公章: |
附件3:《广东省土地登记代理人执业登记(变更)申请表》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近期2寸 证件照 |
民族 |
| 籍贯 |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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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 职务 |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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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 学位 |
| 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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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 电话 |
| 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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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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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从业机构名称 |
| 个人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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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社会保险机构 |
| 个人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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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档案存放机构 |
| 个人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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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从业时间 |
| 现机构起始从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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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登记代理人执业登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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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登记代理人资格证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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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登记代理人继续教育培训证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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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经济鉴证资格 |
其他经济鉴证资格名称 | 资格证书号 | 资格取得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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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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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申请人 声 明 (初始登记或转移登记时转入单位填写) | 土地登记代理人及现从业机构作为申请人已知悉土地登记代理人执业登记(变更)相关规定,对全部登记(变更)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规定的全部责任。 土地登记代理人签字: 现从业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 现从业机构公章: |
变更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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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登记(估价师取消登记或转移登记时转出单位填写以下栏目) |
原从业机构意见 |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原登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业管理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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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2021年度广东省土地登记代理机构和土地登记代理人
执业登记年度考评申请材料清单
1、年度考评申请表(附表中所有签名栏均要求由本人亲笔签名);
2、机构材料:经工商部门年审的营业证照、公司章程(合伙协议)、其他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股东结构信息等,如机构信息有发生变化的,还需提供变更登记申请报告、《土地登记代理机构执业登记(变更)申请表》(附件2)、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合伙协议)、股东大会决议、工商部门出具的能够证明该机构属于变更而非新注册的文件、变更后的股东结构证明、出资人或合伙人的身份证明及本机构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参保台帐;
3、土地登记代理人材料:
(1)不发生变动的:在本公司购买的社会保险参保台帐(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人事档案存放证明(须存放在广东省内的人才交流中心或街道、劳动部门);
(2)同期申请新执业登记土地登记代理人的:初始登记申请报告、《土地登记代理人执业登记(变更)申请表》(附件3)、土地登记代理人资格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与所在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由现执业所在机构购买的当期社保台账(近两个月)、人事档案存放证明;
(3)同期申请土地登记代理人变更登记的:原执业机构同意撤销登记及现执业机构同意申请登记的意见、变更登记申请报告、《土地登记代理人执业登记(变更)申请表》(附件3)、近一年参加继续教育达20个学时的证明、与现执业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人事档案存放证明、本人近12个月的社保台帐清单、执业经历及近三年土地登记代理业绩清单;
(4)同期申请取消土地登记代理人执业登记的:取消登记申请报告、《土地登记代理人执业登记(变更)申请表》(附件3)、土地登记代理人资格证、身份证、离职证明。
4、机构业绩清单:含项目名称、委托人、委托事项、合同金额、项目开展日期、项目完成时间、项目负责人、土地登记代理人等;
5、其他证明材料。
备注:以上材料需按顺序扫描成一份PDF文件。
57-关于开展2021年度土地登记代理机构和土地登记代理人执业登记年度考评的通知.pdf
登记代理附件表格.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