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土协发〔2019〕7号
广东省不动产登记与估价专业人员协会关于征求《广东省不动产登记与估价行业违规处罚记分办法》修订意见的通知
各会员:
《广东省不动产登记与估价行业违规处罚记分办法》(粤土协发〔2015〕28号,以下简称《处罚记分办法》)制订实施以来,为规范我省不动产登记与估价执业行为,完善行业自律管理体系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已经发现部分条款与行业发展不相适应,有修订完善的必要。办法与全体会员息息相关,新形势下,为了更好地贯彻《资产评估法》,进一步发挥协会自律管理职责、规范会员执业行为、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协会将对《处罚记分办法》进行全面修订,现向会员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会员高度重视、积极参与,重点结合执业实际情况对《处罚记分办法》提出修订意见、建议。
二、相关意见、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1225670437@qq.com,也可以纸质材料邮寄至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50号702房,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25日。
三、2019年5月起,协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文件规定,结合征求意见建议情况,对《处罚记分办法》进行修订完善,并最终提交理事会予以审议。
附件:《广东省不动产登记与估价行业违规处罚记分办法》(省协会第三届10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
2019年3月15日
(联系人:吴涛,联系方式:020-87606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