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土协发[2017]41号
广东省不动产登记与估价专业人员协会关于开展2017~2018年度
土地估价机构信用评级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
根据评估行业监督管理改革要求,我省现已完成土地估价机构由注册制向备案制过渡。新形势下,机构备案是土地估价机构依法执业的基本要求,全面建立机构和人员信用档案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法》)的明确规定、同时也是国家“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开展信用评级是对土地估价机构专业硬实力与诚信软实力的综合体现,是机构的“信用名片”。根据《资产评估法》以及《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81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资产评估法〉进一步规范我省土地估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利用发[2017]9号)的要求,广东省不动产登记与估价专业人员协会(以下简称“省土协”)依照“职责法定、信用约束”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现行土地估价机构信用等级评定办法,经征询省国土资源厅意见并经省土协三届21次常务会审议,通过了《广东省土地估价机构信用评级标准(2017年版/暂行)》(附件1)。
根据本年度工作安排, 2017~2018年度广东省土地估价机构信用评级工作定于2017年11月10日开始,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级机制
根据《资产评估法》信用档案管理规定,建立备案土地估价机构全覆盖的信用评级体系,形成与备案管理相适应的工作机制。根据“粤土协发[2017]5号”和《广东省土地估价机构信用评级标准(2017年版/暂行)》,备案土地估价机构划分四个信用等级,由高到低为一至三级以及“待定级”。
二、评级对象
广东省内通过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的土地估价机构。
三、时间安排及工作内容
1、机构申报:2017年11月10~20日,通过省土协网站的“土地估价会员管理系统”栏目上传《2017~2018年度广东省土地估价机构信用评级申请表》(附件2)以及《广东省土地估价机构信用评级申请材料清单》(附件3)要求的证明材料。
2、核验与评级:2017年11月21日~12月10日,省土协根据机构申报资料,比对备案系统、会员管理系统、继续教育管理系统、报告评审系统数据以及协会档案信息,按《广东省土地估价机构信用评级标准(2017年版/暂行)》进行量化评分并核定信用等级。
3、社会公示:2017年12月11~17日,评级结果在省土协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4、结果公布:2017年12月22日,省土协通过“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布信用评级结果,提供动态信息查询。年度信用评级结果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同时送达司法机关、国资管理、金融财税以及地方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
四、其他
1、信用评级与备案管理信息联动、协同共治。评级结果纳入行业信用管理体系,作为向社会推荐估价机构及制定行业鼓励政策的主要依据;对评级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省土协依照自律准则进行查处,违反《资产评估法》有关规定的报省国土资源厅作出行政处罚。
2、信用等级评定实行动态跟踪、年度集中更新评定的原则,期间个别机构发生影响信用等级事件的予以个案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3、本次信用等级证书有效期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4、联系人:吴涛,020-87606087。
附件(
点击下载):
1、广东省土地估价机构信用评级标准(2017年版/暂行);
2、2017~2018年度广东省土地估价机构信用评级申请表;
3、广东省土地估价机构信用评级申请材料清单。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抄报:省国土资源厅土地利用管理处
抄送:各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广东省不动产登记与估价专业人员协会 2017年10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