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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充分发挥土地登记代理机构专业优势积极参与全省农村地籍调查工作的通知

粤土协发[2015]2号

关于充分发挥土地登记代理机构专业优势

积极参与全省农村地籍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的《关于加快推进广东省农村地籍调查工作实施方案》(见附件)已下发,协会第一时间就相关工作专门请示了省国土资源厅,农村地籍调查工作量大,覆盖面广,包括权属调查、地籍测量、数据建库和监理等工作,需要大批专业技术队伍参与其中。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地籍调查推进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3〕97号)和《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6号)规定,具备土地登记代理资格的机构和人员应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投入到相关工作中,具体业务请与各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联系。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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