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土协发[2014]第14号
关于广东省全国范围执业土地估价机构
2014年度年检及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会员:
接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以下简称“中估协”)《关于2014年度改变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年检方式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注册工作的通知》通知,全国范围内执业土地估价机构2014年度年检和注册工作于近期开始。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广东省全国范围执业估价机构的具体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国范围执业机构2014年年检申报
1、2014年6月1日零时至6月30日24时为中估协注册资格核准期,期间系统数据将锁止,各机构如有变更的,请务必于5月10日前向省协会提交变更资料,我会将于5月20日前报中估协完成变更。
2、机构信息无变化或变更已完成的,登录中估协和省协会的年检系统完成年检信息申报和确认,并于5月10前向省协会提交年检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清单如下:
序号 | 项目 | 备注 |
1 | 《年检申请报告》 | 注明机构及执业土地估价师变动情况以及简要介绍上一年度经营业绩及公司执业情况。 |
2 | 《年检申请表》 (见附表) | 表中估价师签名栏内须为本人亲笔签名。 |
3 | 公司有关证照件 | 包括营业执照、含股东结构的企业登记信息清单。 |
4 | 职业风险控制 | 职业风险金提存会计帐页(凭证)或职业风险商业保险单。 |
5 | 专职土地估价师 年检材料 | 估价师无发生变化的,年检仅需提供估价师资格证书及社会保险参保“台帐”,台帐须是社保局规范格式,统计期为2013年7月—2014年4月。 估价师有发生变化的,参照估价师变更规定提供相应材料,详见省协会网站《日常变更办事指南》。 |
6 | 其他 | 如提交年检材料同期机构发生登记信息变更的,参照机构变更规定提供相应材料,详见省协会网站《日常变更办事指南》。 |
注意事项:1、所有复印件应有“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由提供人签字、单位加盖公章和签署提供日期; 2、年检申报材料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后加盖公司骑缝公章;3、所有复印件须提供原件供现场核验。 |
3、省协会将根据《广东省土地估价机构和土地估价师执业注册办法(2012年修订)》(粤土协发[2012]第31号)规定以及机构的业务开展、质量考核、估价报告电子化备案等情况对参检机构进行详细核查,符合条件的统一向中估协出具于书面推荐意见。
二、2014年申请执业范围扩大至全国范围执业的申报
申请全国范围执业的机构,根据《广东省土地估价机构和土地估价师执业注册办法(2012年修订)》(粤土协发[2012]第31号)准备申报资料一式两份,并于3月25日前报送至省协会,同期完成中估协和省协会网站系统的电子申报。
省协会完成初审后出具初审意见,保留一份申报资料存档备查,另一份申报资料寄中估协。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涛 电话:020-87606087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50号华信中心702
附:土地估价中介机构年检申请表
二○一四年三月十二日